关于征求《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建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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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拟出台《关于支持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2月11日前反馈至zbgxqbgsfzb@zb.shandong.cn. 关于支持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加快高新区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提升检验检测产业规模化、品牌化、集群化水平,助力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结合高新区发展规划,整合高新区及周边现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成立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吸引集聚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引导和支持检验检测认证与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提高对区域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为加快推进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功能定位 淄博高新区国际检测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位于高新区北辛路以北、丁庄路以南、美子东路以西、朱庄老年公寓以东,总占地260亩,总建筑面积38万平米。产业园主要包括办公、专业实验室楼宇、附楼车间式检测站;检验检测智慧园区共享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区、校城融合联合实验室;国际检验检测学术交流中心、人才公寓、酒店餐饮会议服务、生活配套服务中心等功能区域。 二、运营机制 在产业园管理上,由专业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全方位运营和管理,负责制定产业园管理办法,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等费用,招商引资、对上争取和涉外事务等。 三、扶持政策 (一)鼓励优质检测公司入驻 1. 支持范围和要求 优质检测公司必须在高新区依法纳税,主要办公场所在产业园以内,以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为主要业务且具备必要的资质。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须书面承诺5年内不搬离产业园、不改变在高新区纳税义务。 2. 政策优惠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自入驻产业园之年起(企业入驻产业园的年份作为第一年),前五年给予0.6元/平方米/天的办公房租补贴和0.3元/平方米/天的厂房补贴,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高于房屋补贴费用的,全额兑现房屋补贴费用,对剩余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60%的等额奖励,第二年起每年递减5%。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低于房屋补贴费用的,房屋补贴费用不予兑现,第一年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的90%给予补助,第二年起每年递减10%。 (二)支持运营管理公司发展 1. 对于产业园内企业补贴后剩余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一年给予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70%的等额奖励,第二年起每年递减10%;对于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前五年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给予100%等额奖励。 2. 产业园获得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示范园区认定,给予运营管理公司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其他政策 期内招商引资、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与本政策相重合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办法实施期间,国家和省市政策发生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本办法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商经济发展局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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